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袁志林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公诉案件当事人之间可以和解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27 14:02)    点击:473

公诉案件当事人之间可以和解吗?

  有些公诉案件当事人之间可以可解。根据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相关法律可参考: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袁志林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经济仲裁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袁志林律师,袁志林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袁志林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6202353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袁志林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聊城律师 | 聊城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袁志林律师主页,您是第19174位访客